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把党员培养成为政治上成熟、理论上正确、作风上过硬的先锋战士,努力把党组织建成具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堡垒,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
2
、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廉政教育。
3
、坚持
“
两个务必
”
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艰苦朴素传统教育。
4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国情、校情开展
“
爱党、爱国、爱集体
”
教育。
5
、党员教育要做到经常化,学习与开展活动相结合。
]
6
、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7
、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生产实习超过一个月不能过组织生活会的应定期向所在党支部写出思想汇报。
8
、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址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交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党内文件,进行教育。
9
、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
6
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
2—6
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
10
、生病、住院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11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应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并上报审批。
12、对违纪党员,党组织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